大连理工大学门协会是在大连理工大学离退休工作处监督和领导下成立的,为了更好的开展门协工作特制定门协章程如下:
一、门球协会宗旨
门球协会组织的宗旨是组织广大门球爱好者,通过门球运动强身健体、益寿延年,将球场办理成一个和谐园区。
二、会员资格审定
1、凡本校离退休员工热爱门球活动,身体健康,自愿遵守协会章程者,均可申请加入协会,经审查合格,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2、非本校职工,原则上不得加入本协会,特殊情况另议。
3、本校职工家属,自愿参加活动者,可吸收为会员。
三、会员权利
1、凡本协会会同均可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本协会为市门球协会成员单位,凡本协会会员均可参加市、区举办的各项比赛活动。
3、凡我校离退休职工均享受离退休处给予的一切待遇。
4、非本校职工退休人员,校方给予的福利待遇,须经退休处审查决定。
5、本会会员都有权利为门球队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支持门球协会工作。
四、门球队的组织原则
1、本协会机构设施,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均需选举产生。
2、根据会员数量,进行组队,保证平时训练,设队长1人,教练1人,上述人员均有选举产生。
3、协会各级领导成员不享有任何待遇,均应全心全意为球员们服务。
4、本机构成员受离退休处直接领导,两年一届。
五、会员义务
1、协会会员要团结互助,相互关怀,以诚相待,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锻炼环境,要求大家要讲文明,相互尊重,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要保持好场地的和谐气氛。
2、要不断的提高球艺,提倡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加深友谊。
3、发扬传、帮、带的优良传统,每位老同志都有义务教好新队员,保持大工球队兴旺发达。
4、会员活动时应自觉保持好场地卫生,做好场地维护工作。
5、会员应交纳会费,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协会
大连理工大学门球协会
200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