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部署,我校对口支援喀什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银龄教师需求信息面向各高校发布(详见附件1),欢迎有支教意向的老教师报名。
一、岗位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吃苦耐劳、作风扎实,志愿到新疆任教讲学。
2.拥有相应的高校教师资格证(科研院所、企业行业退休专家可放宽要求);
3.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
4.长期援派教师服务时限不少于1学年,短期援派教师服务时限不少于1学期;
5.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六个月体检报告),业绩突出且身体健康状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待遇保障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长期援派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短期援派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8000元/月、副高级职称教师6400元/月。
银龄教师除享受教育部规定的待遇以外,学校还另外给予以下待遇:
1.长期援派教师,以实际在喀什大学工作时间为准,学校每年给予工作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1.5万元,副高级职称教师1万元;
2.短期援派教师,以实际在喀什大学工作时间为准,学校每月给予工作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1500元/月,副高级职称教师1200元/月;
3.工作补助先按月(2、8月不发)平均发放服务期内工作补助的80%,服务期结束考核合格后再一次性发放工作补助的20%。入职或离校当月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
4.长期援派教师每学年课堂教学超过64课时,短期援派教师每学年课堂教学超过32课时后发放课时费,标准参照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5.长期援派教师按学校相关规定正常享受寒暑假,每学年本人可享受2次学校与原工作地城市间往返交通费;未休假的,每学年1名直系家属可享受1次学校与居住地城市间往返交通费;短期援派教师服务期内可享受1次学校与原工作地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往返交通费标准为:机票经济舱(6折以下),高铁二等座,普通列车硬卧,其他规定按学校相应办法执行。
6.在学院内开展学术报告或讲座活动,对于效果好且须在学校内推广的,经科研处、研究生处审核后可开展校级学术讲座或报告,并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给予酬劳。在援派期间以喀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的业绩成果,按照学校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7.为援派教师提供专家居住公寓,公寓有关费用及管理按照德润公司公用住房相关办法、制度执行。
8.以上聘期待遇,均为税前收入。
9.提供其他便利服务。
三、报名事宜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现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请我校符合条件的退休老师积极参与。有意向的老师请在截止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pengxn@dlut.edu.cn。
联系人:彭晓娜 ; 报名电话:84708318(退休工作办公室)。
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7月11日
喀什大学简介: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之称的喀什,是祖国最西部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应用型大学,学校现有23个教学单位,71个本科专业,共有三个校区,分别是高台校区、新泉校区、东城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