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简称省社保中心)通知,省社保中心将于2021年1月启动我校退休职工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省社保中心每月6日发放统筹内养老金,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针对本次启动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带来的变化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自2021年1月起,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形式将有所调整,养老金分为统筹内和统筹外两部分,统筹内部分由省社保中心发放,统筹外部分由学校发放;
2、人事处将与财务处积极配合,尽量保证统筹外和统筹内养老金在同日发放,两部分养老金都将发放至退休职工在学校登记的工资卡中;
3、省社保中心首次发放统筹内养老金时,部分职工可能因收款人信息与银行登记的个人信息不符而出现发放失败的情况,发放失败的职工请及时与人事处工资保险科取得联系,工资保险科将第一时间与省社保中心沟通,省社保中心将在当月20日为首次发放失败的职工进行二次发放;
4、本次调整工作仅改变养老金的发放形式,不涉及新老待遇结算;
5、2014年10月后退休的职工,本次工作调整发放的养老金仍然是临时性养老金,最终的养老金兑现及差额结算工作需等省社保中心下一步工作安排;
6、因辽宁省社保中心采集的退休职工银行卡信息为我校职工在学校财务处登记的银行卡信息,职工未来如果更换工资卡或在银行更改工资卡的个人信息,请及时告知人事处工资保险科,以免影响养老金的正常发放。
在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运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与人事处工资保险科取得联系,工资保险科将和省社保中心进行咨询和沟通并将结果反馈给个人。
联 系 人:刘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84707261
人事处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