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当我们小时候学会这首儿歌时,就知道捡到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拾金不昧的感人事迹经常在我们身边上演。
4月3日10点30分,我校退休教工于喜珍同志在文萃活动室打完台球后,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了一个钱包,内装有:人民币1100元,外币1000元,银行的银联卡3张,明珠乘车卡1张,购车合同预付款发货票和失主身份证等证件。于喜珍同志在等不到失主的情况下,将钱包交给离退休工作处退休办公室的秦艳华同志,并说明了情况。
当秦艳华同志得知此事后,深为于喜珍同志拾金不昧的精神所感动,同时也体会到失主的焦急心情,立即着手多方查找。经过不懈努力,在失主还未发觉钱包丢失的情况下,于当日中午联系到失主。失主赶到退休办公室,拿到钱包后,激动的都说不出话来,立即拿出200元钱表示感谢,被秦艳华同志婉言谢绝。
失主深被于喜珍同志拾金不昧精神和我处秦艳华同志高尚的道德操守所感动,连连称赞大连理工大学不愧是教书育人的重点高校。我们也为我校有这样的拾金不昧、道德高尚的教师感到骄傲。(邵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