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解决我校退休教职工因患重大疾病而面临的实际困难,现开展2024年度退休教职工大病补助工作,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我校退休教职工患重大疾病,年度住院医疗费用中自负部分超过本人当年收入的 50%,并且给家庭正常经济生活造成困难的,可自愿申报大病补助。
(注:结算发票有效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0日。)
二、申请流程
由申报人(或委托人)填写《大连理工大学退休教职工大病补助申报表》(见附件),提供医院住院医疗结算发票、出院小结等原始凭证,并将申报材料交至原二级单位离退休工作专干。
相关单位离退休工作专干可联系本单位退休自管会成员协助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交由本单位的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离退休工作处退休工作办公室。
三、受理事宜
退休工作办公室于12月4日至13日受理二级单位提交的大病补助申报材料。
补助对象名单及金额由退休教职工大病补助评审工作组召开大病补助评审专门会议研究确定。
联 系 人:彭晓娜
联系电话:0411-84708318
地 点:西山大服楼311B
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退休教职工大病补助申报表